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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人员在香港受领工资涉及两地征税

2021-09-14 环泽公司

在香港公司做账、香港公司审计、香港公司报税时每年在香港财政年度4月1日前后大量的香港公司都会收到来自香港税务局下发的“雇主填报的薪酬及退休金税表”,这时香港公司就需要如实填写当年向自己的雇员发放的薪酬,并提交税务,完成香港公司向税务如实报告的义务,是否征税,是香港税务局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关系。

很多香港公司聘请的雇员都是大陆人员,大陆人员受领来自于香港公司发放的薪酬就会担心,这个薪酬是否需要在大陆缴税?首先,大陆人员是大陆的税收居民,根据大陆个人所得税税法规定:税收居民就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即我们经常所说的全球所得都要纳税)。香港与内地实行的是一税两制,所以香港在税上,还是称为境外。

为了避免国际间重复征税问题(香港与内地实行的是一税两制),在香港纳税了,可以在回大陆后计算“纳税抵免限额”进行抵免。

所以在香港受领工资的大陆人员是有大陆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的。

大陆人员在香港受领工资涉及两地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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