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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政策解析

2021-06-11 环泽公司

随着2020年的离去,我们迎来了2021年。很多人会有疑问: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的政策到期了吗?因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不用担心,我们在2021年新购入的资产也可以享受到该优惠政策。因为税务总局于2021年3月15日下发《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文件第一条规定,该优惠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例如:A公司在2021年5月购买了300万的设备,按10年折旧,那么在2021年就可以全部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如果A公司当年除该设备折旧以外的净利润是400万:

因为可以一次性扣除优惠,该企业本年的企业所得税=(400-300)*25%=25万;

如果没有该优惠则企业所得税是=(400-30)*25%=92.5万。税金相差67.5万元。

所以该优惠对于有新购入固定资产的公司优惠力度还是很大的,希望这类企业能够多多利用该优惠以降低税务成本。

固定资产一次性抵扣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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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环泽公司 企业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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