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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在扣除时,要注意什么?

2020-12-30 环泽公司

关联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资金拆借是常见的,但为防止利用关联企业通过资金借贷转移企业利润,造成资本弱化。因此,在利息费用扣除中,税法做出了相关规定,防止上述现象。
关联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资金拆借是常见的,但为防止利用关联企业通过资金借贷转移企业利润,造成资本弱化。因此,在利息费用扣除中,税法做出了相关规定,防止上述现象。

根据财税【2018】121号文件第一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比例和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为:(一)金融企业,为5:1;(二)其他企业,为2:1。

案例:某新办制造企业(居民企业) 2019 年 1 月 1 日,为生产经营向关联方借入 1 年期经营性资金 600 万元,关联借款利息支出 90 万元,该关联方对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为 200 万元,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 7% ,则该企业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利息费用需纳税调整的金额为多少?

解析:

第一步,其他企业之间的借款,需要符合债资比2:1的比例,则借款总量 =200 × 2=400 (万元)

第二步,借款利率要符合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水平,则利息费用 =400 × 7%=28 (万元)

第三步,税法规定可扣除的利息费用为28万元,而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费用为90万,超过规定标准 =90-28=62 (万元),需要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62 万元。

环泽温馨提醒: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判断是否合理:

(一)从资本结构角度判别借款总量的合理性。

(二)通过合理利率标准来判别那些未超过债资比例的利息是否符合合理的水平,使利率水平符合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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