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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司运营中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调整处理

2022-08-08 环泽公司

一个香港公司为了日常运营会购置一些固定资产,公司按固定资产的预期消耗方式计提折旧形成费用。一般来说这个折旧费用可能与利得税的抵扣有差异,那审计师在最后计算利得税时会进行纳税调整。

最近有个客户在做香港公司审计时,在香港购置了办公楼,客户是按50年,无残值,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而根据香港利得税规定,客户购进的办公楼,成本的50%在购进的当年一次性抵税,剩余50%成本按25年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这就涉及到税会差异,在购置的当年计算利得税时,扣税金额比会计上要多,需要纳税调减,以后各个年度,利得税计算扣除数比会计上要少,需要纳税调增。

例如:客户购进办公楼的成本是HKD8,032,982.00,每年计提折旧为HKD160,660.00,而利得税上最终确定的成本是HKD7,730,000.00,当年扣除了50%后剩余成本为HKD3,865,000.00按25年折旧,每年折旧额为:HKD154,600.00 .所以每年纳税调增为160660-154600=6060 ,所以如果涉及固定资产折旧与税上有差异,需要纳税调整处理。

香港公司运营中固定资产折旧的纳税调整处理

环泽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香港、新加坡、迪拜等地区的公司审计、报税、注册、年检、税务筹划等业务。高效、严谨、贴心的服务获得众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和大型国企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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