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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餐费的税务处理解析

2020-12-06 环泽公司

业务先行,餐费随后。公司餐费的账务处理,看似简单,其实不易。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不同情况下发生的餐费,不同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开展的需要,而产生的就餐费,会计核算上列“招待费”。 

会计处理 

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用支出,应当记入“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二、业务宣传费 

企业因销售业务洽谈会,展览会过程中发生的餐费 

会计处理 

比如企业因销售业务洽谈会、展览会过程中发生的餐饮费用属于"业务宣传费"。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
        贷:库存现金     

税务处理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允许按照营业收入总额的15%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三、职工福利费 

企业员工聚餐,野外工作或加班等工作餐,员工食堂就餐、加班聚餐,会计核算上列“职工福利费”。 

会计处理 

如:企业年终或其他活动组织的聚餐,其费用支出应当记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科目。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允许按照工资总额的14%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四、差旅费 

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差旅费”。 

会计处理 

企业员工发生的合理的差旅费用,应当记入“管理费用-差旅费”科目,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管理部门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销售部门 

借:销售费用-差旅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税务处理 

允许全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其实关于餐费的支出,公司在实际的经营过程当中还有其他的情况,我们就不再多做说明,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到合理的划分,这样既可以合理的避税,又能规避税务风险。

公司餐费的账务处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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