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从事国际贸易,他的买家与卖家都不是来自香港,目前客户香港公司收到税务局的税务抽查,需要做税务答辩。那么香港公司海外利得判定条件是什么呢?
首先客户的香港公司不能在香港请人和租赁写字楼,其次供应商、客户不能为香港当地企业或个人;也不能通过香港的资源联络客户。例如:香港的展会、香港的电话、香港的传真、香港的电子邮箱等等。客户的买家与卖家不是来自香港地区,合同的签订也不能在香港当地。包括货物也不能在香港当地加工。国际贸易的客户,货物一般是由国内直接发往世界各地或由海外直接发往各地,不经过香港。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每年规范管理该香港公司,按时递交报税表及审计报告,就无需缴纳香港利得税。
环泽公司致力于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香港、新加坡、迪拜等地区的公司审计、报税、注册、年检、税务筹划等业务。高效、严谨、贴心的服务获得众多民营企业、上市公司和大型国企青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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