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利得税是按年度征收,香港公司盈利了,是否要交税,需要根据公司的利润来源地判定是否要在香港交税。根据香港的税务制度,如果一家香港公司的利润源自香港,则需要缴纳利得税(Profits Tax)。以下是香港利得税的关键要点:
1. 地域来源征税原则
香港的利得税征收采用 “地域来源原则”,仅对在香港境内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利润征税。如果公司的利润完全来自海外(如海外销售、服务等),则通常无需在香港缴税。
判断利润来源,需根据业务运作的实质,例如合同签订地、服务提供地、客户所在地等。
2. 税率
两级制税率:
首200万港元利润:税率为8.25%(适用于法团)。
超过200万港元部分:税率为16.5%。
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首200万港元利润按 **7.5%** 征税。
3.豁免与减免
离岸利润:若利润非源自香港,可申请豁免利得税。
亏损结转:税务亏损可无限期结转,用于抵销未来利润。
税收协定:香港与部分国家/地区签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可能提供税务宽减。
4. 申报义务
无论是否需缴税,公司每年均需向税务局提交利得税报税表(并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除非符合「小型公司」豁免条件)。
需保留至少7年的业务记录,以证明利润来源。
4.常见误区
“香港是免税天堂”:仅对离岸利润免税,本地利润仍需纳税。
“零申报”风险:若实际有香港来源利润却申报为零,可能面临罚款或法律后果。
5.专业建议
建议咨询香港执业会计师或税务师,协助判断利润来源、合规申报及优化税务安排。
总结:若利润源自香港,需按税率缴税;若利润完全离岸,则通常无需缴税,但仍需申报,具体需根据业务实质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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