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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国家专门给予物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2021-01-02 环泽公司

今年国家为了促进经济发展,给予了企业很多税收优惠,今天就跟大家分享一下国家专门给予物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解读。

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6号中,为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想要享受该税收优惠,需具备以下的条件:

1.该企业必须至少从事仓储或运输一种经营业务,为工农业生产、流通、进出口和居民生活提供仓储、配送等第三方物流服务,实行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为物流、仓储或运输的专业物流企业。

2.该用地面积大于6000平方米。

3. 主要储存粮食、棉花、油料、糖料、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化肥、农药、种子、饲料等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煤炭、焦炭、矿砂、非金属矿产品、原油、成品油、化工原料、木材、橡胶、纸浆及纸制品、钢材、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塑料、纺织原料等矿产品和工业原材料的仓储设施。

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具体规定如下:

1.大城市1.5~30元;

2.中等城市1.2~24元;

3.小城市0.9~18元;

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12元。

例如:一家物流企业的粮食仓储设施占地面积在20000平方米,处于小城市,税局给的税率是10元每平方米每年。

则该粮食仓储设施每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20000=20万元/年,而优惠之后,该粮食仓储设施每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10*20000*50%=10万元/年,该粮食仓储设施每年可以享受优惠金额10万元。

有关国家专门给予物流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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