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泽为您解读您想知道的海外税务信息
您的位置: 首页 > 税收筹划 > 向员工发放通讯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向员工发放通讯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2021-01-06 环泽公司

在许多企业都有着向员工发放通讯费的情形,今天由我税务师事务所为您解读:向员工发放通讯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的政策规定。

根据我国税法规定,是否需要扣缴个税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不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手机由公司购买,员工使用手机产生的通讯费由公司承担,发票开给公司,则不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2、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员工个人手机用于公司经营业务,凭发票报销通讯费,标准内的部分不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仅超出部分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例如公司规定,通讯费报销标准为200元/月,那200元以内的报销无需并入工资薪金所得,但是超过200元部分需要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

3、需要全额并入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形:公司现金发放通讯补贴,无需员工提供发票,这种情况下收到的现金补贴,应全额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向员工发放通讯费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环泽专注于提供香港、新加坡、迪拜等地区的公司审计、报税、注册、年检、税务筹划等业务。高效、严谨、贴心的服务获得众多大型国企和上市企业青睐。

【本文标签】 环泽 企业税务顾问

【责任编辑】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

400-6826-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