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以独立个人身份来华提供服务的情况越来越少,更多的是境外企业派遣人员到中国境内提供劳务。为此,这里也主要介绍境外企业派遣人员到中国境内提供劳务的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不超过90天或者协定规定的183天情况下免税,税收协定对不超过协定规定的183天做了个人所得税免税的规定。符合下面三种情况该雇员无需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一:在任何是十二个月在中国停留连续或累计不超过183天。
第二:该项报酬不是由中国雇主支付或者代表中国雇主支付。
第三:该项报酬不是由雇主设在中国的常设机构或固定基地所负担。
雇主应理解为对雇员的工作结果拥有权力并承担相关责任和风险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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